农村信用社贷款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在需要资金时,从农村信用社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取得,并约定额度、期限和利率,到期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行为。
办理农村信用社如何办理小额贷款:
1、农户信用等级评定。主要根据农户基本情况、资产负债状况、生产经营状况、信誉程度等指标进行测评。农户信用等级分为优秀、较好、一般三个档次。
2、核定农户信用额度。根据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农户资金需求情况及信用额度申请,由农村信用社核定相应等级的信用贷款限额。
3、发放贷款证。以户为单位,一户一证。
4、借款申请。农户申请贷款时,持农户贷款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便可申请办理信用额度内的贷款。
5、贷款发放。农村信用社接到农户借款申请后,由信贷专柜人员(或门柜人员)审查后签订合同,填制借款借据,农户可按规定支用贷款。
6、按期还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农信社都会有针对农户的小额信用贷款,以信用贷款的方式发放贷款,贷款额度通常都较低,一般额度控制5—10万元以内,具体额度因地而异。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常住户口和有效居住身份证明;
2、借款人家庭和睦、收入稳定,具备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3、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无恶意拖欠、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愿意接受银行信贷监督;
4、在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5、具备从事种植、养殖生产或为农业生产提供服务的劳动能力、基本技能和必要设施;
6、当地农信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指的是农村信用社为了提高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服务水平,加大支农信贷投入,简化信用贷款手续,更好的发挥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而开办的基于农户的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要抵押、担保的贷款。它适用于主要从事农村土地耕作或者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民、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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