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18-12=6。其中,18是被减数,12是减数,6是差。在减法算式中,减号前面的数是被减数,减号后面的数是减数,等号后面的数是差。
在减法中,已知的和叫作被减数,减去的一个加数叫作减数,其结果叫作差。用字母表示:a-b=c,a叫作被减数,b叫作减数,c叫作差。
例如,95-6=89。95叫作被减数,6叫作减数,89叫作差。
减法是数学中的基本运算之一,已知两个数a与b,如果存在一个数c,能满足b+c=a,那么c称为a和b的差(且差是惟一的),求两个数的差的运算,称为减法,记为a-b=c,读作a减b等于c,a称为被减数,b称为减数,符号“-”称为减号,减法是加法的逆运算。
减法可以定义为:已知两个加数的和及其中的一个加数,求另一个加数的运算,在仅能运用正数的算术中,被减数不能小于减数,特别地,对于任意数a,总有a-a=0,a-0=a,且0-0=0,在引进负数和负号后,减法可以统一于加法,即a-b=a+(-b)。
减法是由加法定义的
加数+加数=和,
那么已经和与其中一个加数,我们就可以得知别一个加数
加数=和?加数,用一种符号定义这种关系
我们把一个加数叫做减数,和叫做被减数
由被减数,减数,我们可以得出另一个数结果,叫做差
于是,被减数-减数=差。
我们可以直观理解为被减数是源头,是一开始存在的数,从它上面拆走一个数
即为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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