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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亩田农产品平台是不是传销

2023-02-18 03:40:03 编辑:join 浏览量:714

一亩田农产品平台是不是传销

一亩田农产品平台不是传销。一亩田农产品平台是北京一亩田新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打造的农产品商务信息服务平台。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1日,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号锦秋国际大厦7层B03室”。根据公示信息,该公司前身为“易村通达(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原来的注册资本金为100万元,在2015年6月15日刚刚变更为1亿元,并将公司名称改为“北京一亩田新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一亩田成立于2011年,是国内领先的农产品诚信交易平台,拥有国内最全面的农产品交易大数据。主要产品包括一亩田网站、一亩田手机APP、三位一体的网店(PC端、移动端、WAP)以及与百度合作的一亩田直达号。服务对象是全国农产品生产、流通、批发、经销的从业者,帮助买卖双方完成农产品产销对接。一亩田平台与京东、唯品会等诸多平台一样,是一个电商平台,只是提供平台为农产品生产、流通、批发、经销的从业者交易,不是传销。参考资料:人民网《新希望牵手一亩田 农牧业重构商业模式》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5/0520/c70731-27028548.html人民网《看新型电商 一亩地“互联网+农产品”的发展》http://nb.people.com.cn/n/2015/0824/c200882-26104488.html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标签:传销,一亩,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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