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电的这个做法我认为是合理的,而且现在高校中也不止西电发出的“清退”的通告,早在2019年不少高校都对部分大学生作出退学处理,北京交通大学,四川大学,宁夏大学,南方医科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中南大学,吉林大学等等都对一些超过学校规定学习期限不能毕业的研究生或者博士生作出退学处理。
这次西电大学也是根据相关的规定和教育部发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中,要求“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落实及早分流,加大分流力度”。也是对学生的负责和学位授予的监督。
西电大学这次公布的名单中,有33名学生是因为超过了学习时间而没有成功毕业。而且这些学生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联系不到他们,所以发出这个通知和做出这个决定也是学生自己应该承担的后果。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显示,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针对这次“清退”的名单中的学生,也是有相关的明确规定,所以并不是学校的一意孤行,学生对于自己的学业更要有负责的态度,不能占着学习的名额不去学习,最后导致不能毕业,这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更是浪费了在校学习的大好时机。
合理,因为按照规定,超过了毕业期限的学生就是应该要被退学的,所以这个操作没问题。
这么做合理,因为一直联系不到这些博士生,他们也超过了学习年限。
合理,这33名博士属于失去联系和超出期限的,不是无理由清退,而是他们犯错在先。
完全合理。这些博士已经失联或者已经超过学习毕业时间了,按照正规程序清退没有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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