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国家居民健康档案
只要您在辖区内居住6个月以上(不分户籍)都可以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
本人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到附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定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免费体检后建档。
建档后将享受福利
辖区居民只有建立国家居民健康档案后才能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医疗机构每年对建立健康档案的各类重点人群进行年度体检,并对居民所有信息保密,对体检有异常的患者给予健康指导,定期随访。
只有建立国家居民健康档案,才能享受国家更多的补助、保健、免费体检、上级转诊政策、医保报销政策的落实,健康更有保障。
国家居民健康档案是医疗卫生机构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的规范记录,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附近居民免费建立健康档案。
档案主要由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等组成,是以居民个人健康为核心、贯穿整个生命周期过程、涵盖各种健康相关因素的系统记录。
(1) 在建档过程中,可以及早发现诸如高血压、糖尿病等不容易被患者发现的多种慢性疾病,并对疾病进行健康管理,同时可以普及健康知识,改变人们不良的生活习惯,提高健康水平和质量。
(2) 建立完整、真实的健康档案,可以让医护人员全面了解您的健康状况,从而提供优质、综合、连续的公共卫生服务。通过长期跟踪管理,易于发现您现存的健康危险因素和病患,从而提供预防保健服务。
(3) 居民健康档案为您看病就医、双向转诊、医保报销提供了基础材料,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将随时为您建立健康档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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