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和“学院”不是随意取的,我国现行的本科高等院校有大学与学院之分。
关于大学与学院的区别,教育部有着非常具体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大学和学院都应当具有较强的教学、科学研究力量,较高的教学、科学研究水平和相应规模,能够实施本科及本科以上教育。总的来看,大学比学院的要求高。
但这并不意味着大学就一定优于学院,在一些专业学科上一些学院的教学和科研水平可能高于某些大学的同一专业。比如国内的中央美术学院、国外的哈佛商学院……
普通本科学校独立设置的学院和大学的主要区别是:大学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8000人以上,在校研究生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5%。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5000人以上。
大学和学院的不同要求
1、学科专业
大学与学院在主要学科及其覆盖专业的设置、学科门类在校生人数的配置、硕士学位授予点数量、普通本科专业总数上有不同的要求。
1)在人文学科、社会学科、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中,学院应有1个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而大学应有3个以上。
2)学院的主要学科门类中应能覆盖该学科门类3个以上的专业;大学每个主要学科门类中的普通本科专业应能覆盖该学科门类3个以上的一级学科,每个主要学科门类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均不低于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总数的15%,且至少有2个硕士学位授予点,普通本科专业总数至少在20个以上。
2、师资队伍
大学与学院在师资方面的区别主要体现为:专任教师数量,研究生、博士生学历教师比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正教授职务教师数量等。
1)学院在建校初期专任教师总数不少于28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数比例应不低于30%,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不低于30%,具有正教授职务的专任教师应不少于10人。
2)大学的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的人员比例一般应达到5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一般应达到20%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数一般应不低于400人,其中具有正教授职务的专任教师一般应不低于100人。
3、教学和科研水平
大学与学院都应具有较强的教学力量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在教育部组织的教学水平评估中,评估结论应达到“良好”以上。
总之,大学与学院还是有所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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