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地食品安全监管也走过一段弯路。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包括食品安全监管在内的各项市场监管,不同程度有过一段弱化“看得见的手”的时期,有的问题一度积累到十分严重的地步。
台湾“地沟油事件”对内地的最大警示是,既要按照现代社会治理的逻辑,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更要始终把现有监管平台、监管资源、监管法制、监管队伍使用好,逐步建立起以政府强制监管为主导,社会参与和企业自律充分发力的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台湾食品安全治理有两个缺陷:一是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整体上虽优于内地,但政府的常态监管力度较弱;二是过分相信和依赖企业自律。
迷信自律的逻辑与资本的贪婪本性相悖,更与市场主体必须接受政府监管的现实逻辑相悖,否则,纳税人何必花大价钱“聘请”政府代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一周前爆发的“地沟油事件”继续横扫台湾。台湾“食品药物管理署”公布,截至昨天下午,查实用地沟油作为原料油生产食品的台湾企业超过971家,制成的问题食品超过136种(类)。
如果继续较真深查,估计还会有更多台湾食品企业涉及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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