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志愿填报时间6月29日至6月30日。
1、“第二次填报志愿”是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院校指友招生缺额计划,考生再根据缺额计划在当地招生办填报“第二次征集志愿”,这样使得第一志愿录取时落选的考生有第三次重新填报志愿的机会。
2、第二次填报志愿要达到分数要求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才能填报。即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前应该先查询录取结果,看是否已经被高校录取。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是不能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要注意及时了解市高招办公布尚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的余缺唯誉槐信息,要符合院校和专业的体检等报考要求,必虚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填报,逾期不能再填报。
选填第二志愿要遵循以下原则:
1、要与第一志愿拉开梯度。
2、要填报有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历史的院校。
3、最好填报本省的高校或分数级差小的高校。
4、专业应选择服从调剂。
对于那些分数高又无十足把握上第一志愿,但又不愿上二、三流一本学校的考生,第二志愿可以考虑填报一些特意为高分第二志愿的考生留出名额的重点院校甚至名牌高校。其实现在有越来越多的高校对第二志愿高分的考生产生兴趣,他们在对待“高分二志愿”问题上都表现出积极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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