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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房价一年涨幅不得超过3% 从严控制在售项目涨幅

2024-04-12 21:58:12 编辑:join 浏览量:567

东莞房价一年涨幅不得超过3% 从严控制在售项目涨幅

东莞出台新房限价细则,根据最新细则内容表示,东莞房价一年涨幅不得超过3%,目前东莞的房价对于普通市民来说还是相对较高的,部分地区三四万一平米,那么相关细则还对哪些方面作出了限制呢?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东莞房价4月29日,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导的通知》,其中提出新房备案价上调空间控制在5%以内,而未售出的新建商品住房上调销售价格的间隔时间,由取得预售许可证(现售备案证书)后半年延长至一年,涨幅不超过3%(含本数)。下调销售价格的间隔时间维持半年不变,降幅不限。

“通知”中提到,经过审查确认的新建商品住房的申报价格,应当为该项目今年(现场)预售申请的平均申报价格。价格是由自己决定的,但销售价格必须以建筑物(建筑物)为单位进行申报,同一批次不同建筑物(建筑物)的申报平均价格之差不得超过10%(同一批次地面上4层及以下的住宅建筑物不同(每栋建筑物(建筑物)的申报平均价格之差不得超过40%),以及最高单价和最低单价的单价之差。同一建筑物(建筑物)的比例不得超过25%。

《通知》明确指出,要严格控制在售项目的价格上涨。如果根据第二定价原则计算的控制价格低于当前价格,则可以按当前价格执行项目。如果根据第二定价原则计算的控制价格高于当前价格,则前一批的平均价格可以提高不超过5%,并且不得高于计算的价格。取得预售许可证(现售登记证)后,未售出的新建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上涨间隔由六个月延长至一年,涨幅不超过3%(含件数)。降低销售价格的间隔在半年内保持不变,并且下降速度不受限制。

标签:3%,在售,涨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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