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2月1日起,南昌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红谷滩新区范围内,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交易时间的认定,以在南昌房地产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产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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