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港交所全资附属公司,经营香港的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港交所全资附属公司,经营香港的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乃认可的结算机构。投资者股份集中存放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有的股份为其代理的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交易平台上交易的H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这些股份的权益仍旧归属投资者本身所拥有。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可根据有关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在境内银行开立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后,开立人民手局币沪深证券交易专用存款账户,专门用于沪股通和深股通相关业务资金往来。
扩展资料:
香港中央结算公司因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无法从香港汇入沪股通和深股通结算资金的,可以从境内开户银行融入人民币资金用于搏薯备资金结算。融入资金的额度不得超过当日沪股通和深股通结算所需资金规模,融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天。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也可按有关规定在香港的银行开立港股通(包括沪港通下的港股通和深基毁港通下的港股通)银行结算账户,专门用于港股通相关业务资金往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或其分公司可在境内银行开立人民币港股通专用存款账户,专门用于港股通相关业务资金往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央行证监会规范深港通沪港通资金往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标签:代理人,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