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条约》于1959年12月1日,由阿根廷、澳大利亚、比利时、智利、法兰西共和国、日本、新西兰、挪威、南非联邦、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12个国家签订,并在1961年6月23日正式执行。其主要内容是:南极洲仅用于和平目的,保证在南极洲地区进行科学考察的自由,促进科学考察中的国际合作,禁止在南极地区进行一切具有军事性质的活动及核爆炸和处理放射物,冻结领土所有权的主张,促进国际在科学方面的合作。两年内,各国都承认此条约,条约有效期为三十年。
根据1961年6月通过的《国际南极条约》,冻结了所有国家南极领土的主权要求,规定南极只用于和平目的,可以说,南极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它属于全人类。
中国于1983年6月8日加入南极条约组织,同日条约对中国生效。1985年10月7日被接纳为协商国。
至1999年,南极条约组织有成员国43个,其中协商国26个,非协商国17个。
2001年7月,第24届协商会议在俄罗斯圣彼得堡举行。会议决定将南极条约常务秘书处总部设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 继《南极条约》之后 ,协商国又于1964 、1972 、1980年先后签订了《保护南极动植物议定措施》、《南极海豹保护公约》和《南极生物资源保护公约》;1988 年6月通过了《南极矿物资源活动管理公约》;1991 年 10 月在马德里通过了《南极环境保护议定书》。《南极条约》和上述公约以及历次协商国通过140余项建议措施 , 统称为南极条约体系。1991年在马德里通过的《南极条约环境保护议定书》中第25条规定,自议定书生效之日起50年内禁止在南极进行矿物资源活动,从而确保了南极大陆未来50年的和平与安宁,为全面保护南极、科学地认识南极奠定了基石。
1991年10月在波恩举行的第16届南极条约协商国会议通过了13项建议备忘录并发表了南极条约30周年宣言,重申《南极条约》的宗旨与原则:“为了全人类的利益,南极应永远专用于和平目的,不应成为国际纷争的场所与目标。”宣言建议1991~2000年为国际南极合作10年。
南极条约组档局激织非联合国机构。在1983年的联合国大会上马来西亚等国提出将南极问题列入联大议程,主张南极是全人类的共同遗产应由联合国管理,但遭到南极条约协商国的一致抵制,因此尽管南极问题自1983年以后一直列在联大议程内,但未取得进展。
南极研究科学委员会简称SCAR,隶属国际科联,是专门组织、协调南极科学研究的国际性学术组织。SCAR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以促进南极条约协商国成员国之间及其它国际学术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大会期间还举行生物、地质、冰川、气象、高空大气物理、大地测量与制图、人体生理医学等学科的分组学术讨论会和南大洋生态与生物资源、海豹等方面的专家组会议。SCAR 自1958年成立至今召开过21次会议。1991年SCAR 在德国不来梅举行大规模的南极科学大会,回顾、总结了30年来在南极研究方面各重大学科取得的进展。SCAR最重大的研究课题是“南极在全球地圈 - 生物圈计划中的作用”。SCAR 现有21个正式成员国和7个非正式成员国 。中国在1986 年6月举行的第19届会议上被接纳为正式成员,并参加了第19届以后的各届会议。中国也成立了与 国际SCAR相对应的中国南极研究科学委员会,统一协调全国的南极科学研究工作。中国科学院院士孙鸿烈为该委员会主任。中国极地研究所所长董兆干在第21届SCAR会议上当选为副主席。
中国从1980年起派科学行袜家到外国南极考察站同外国科学家一起开展南极科学研究,并于1985年2月20日在南设得兰群岛的乔治王岛上(南纬62°13′、西经58°58′)建成了中国第一个南极考察站——长城站;后又在1988年底选定南极大陆另一端的达拉斯曼地区南纬69°22′、东经76°22′处建立了中国第二个南极考察站——中山站。 从 1984 年起,中国已多次派出了考察队。自第五次起,考察队兵分两路,一路奔向长城腊团站,一路奔向中山站。中国在两个站上进行的主要考察项目有:地球物理、生物、地质、冰川、环境、气象、高空大气物理、人体生理医学等。1989年7月27日,由中、法、美、苏、英、日6国各1名队员组成的1990年国际横穿南极探险队从南极半岛出发,沿着过南极点、东方站最后到达和平站的最长路线,开始了仅靠狗拉雪橇和滑雪板横穿南极大陆的征途,历时219天,行程5986千米,1989年12月11日经过南极点时曾发表《南极宣言》,1990 年3月3日国际横穿南极探险队胜利到达终点。 南极洲是唯一一个独占一个大陆的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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