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级别 一级干部:政治局常委 国家主席、副主席 委员长 总理 军委主席 政协主席 二级干部:政治局成员 书记处成员 副委员长 副总理 国务委员 军委副主席 政协副主席 最高法院院长 最高检察院检察长 三级干部:部长 部党组书记 省委书记 省长 省人大主任 省政协主席 俗称省部级 四级干部:副部级 副省级 五级干部:司长 厅长 地级市长 俗称司局级 六级干部:副厅级 副市级 七级干部:处长 市局长 县长 俗称县处级 八级干部:副处级 副县级 九级干部:科长 市处长 县局长 乡镇长 俗称科级 十级干部:科员 股长 乡镇助理 俗称股级 十一级干部:县以下公务员 一般情况下,干部的职务和级别是相对应的,比如某县的正县长就是县处级。但也有例外,某县正县长的职务是县长,但他可能是副市级。 总之,干部的级别和职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就好象职务和职称是两回事儿一个道理。 =================================================== 按职务: 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对应关系 领导职务 非领导职务 司(厅)长 巡视员 副司(厅)长 助理巡视员 处(县)长 调研员 副处(县)长 助理调研员 科(乡)长 主任科员 副科(乡)长 副主任科员 科员 办事员 非领导职务和领导职务一样,既有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又有严格的数额限制。 按级别: 领导职务 总 理 1 1 副总理 国务委员 2 2-3 部级正职 省级正职 3 3-4 部级副职 省级副职 4 4-5 司级正职 厅级正职 5 5-唤培培7 司级副职 厅级副职 6 6-8 处级正职 县级正职 7 7-10 处级副职 县级副职 8 8-11 科级正职 乡级正职 9 9-12 科级副职 乡级副职 10 9-13 非领导职务 巡视员 5 5-7 助理巡视员 6 6-8 调研员 7 7-10 助理调研员 8 8-11 主任科员 9 9-12 副主任科员 10 9-13 科员 11 9-14 办事员 12 10-15 附:执行公务员制度与参照管理的党的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级中央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委; 二至三级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书记; 三至四级中央各部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书记,中纪委副书记; 四至五级中央各部副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副书记、常委,中纪委常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 五至七级中央各部局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部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书记,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副书记,巡视员; 六至八级中央各部副局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副部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副书记,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常委,助理巡视员; 七至十级处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各部部长,县(市、旗、省辖中腔市的区)委书和唯记,调研员; 八至十一级副处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各部副部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副书记,助理调研员; 九至十二级科长,乡(镇)党委书记,主任科员; 九至十三级副科长,乡(镇)党委副书记,副主任科员; 九至十四级科员,干事; 十至十五级办事员 其它参照管理机关的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按各有关实施方案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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