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物招领是汉语名词,是指公民捡到或遇到不属于自己的物品时,由本人或他人登写启事,通知失主前来领取的行为。
2017年12月1日,《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正式实施,规定失物招领标准英文名为Lost and Fo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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