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确认时,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军官证、士兵证。 持护照报名的,除提交护照外,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加上学生证复印件)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3.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须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中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 4.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考务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司法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复函》(辽价函[2011]55号)文件规定,2011年,辽宁省国家司法考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300元。报名人员交纳考务费后,因报名人员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不再退还其考务费。附:沈阳报名费是300元,其他地方各异,确认材料都是这些。据确认回来的同学说司法局很贴心,门口有免费复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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