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于2015年01月06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李文明,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农药生产、销售(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经营的项目一律凭许可证经营);化肥销售;回收:4497.94吨年甲苯、23273.74吨二氯乙烷、2.46吨年二甲胺溶液(80%)、329.89吨年乙腈、127.3吨年氯化亚砜(农药杀虫单原药、杀螟丹原药、95%烟嘧磺隆原药、2-甲基-4-氯苯氧乙酸、氟虫腈原药生产工艺系统);产品:8.4万吨年液氯、32%氢氧化钠溶液31万吨年(折百后10万吨年)、2800万Nm3年氢气、75%硫酸0.3万吨年、0.5万吨年次氯酸钠溶液(含10%有效氯)、4万吨年31%盐酸的生产、销售(有效期自2018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生产、销售;工业盐生产、销售;石油制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燃料油、润滑油销售,贸易经纪与代理;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商品展示;咨询服务(不含专项);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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