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16日开幕的中国医院论坛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司长姚宏畅谈了他对医疗付费制度改革的看法。
付费制度改革不是万能 顶层设计也要基础
有很多人说目前按项目付费的标准是不对的,没有体现医疗服务的价值,对此,姚宏表示同意,但他同时强调,解决目前的问题,不是靠简单的一个云里雾里的付费制度改革就可以解决的。如今,各地对于医疗付费机制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总体来说是一个综合性的付费探索,包括总额付费制,按病种付费制,按人头付费制等。但无论如何,想要把项目付费完全砍掉是不可能的。付费制度改革不是万能的,也不能靠付费制度改革去解决项目收费不合理的问题。
首先,医疗保险覆盖的人群和支付水平要达到一定程度,否则无法进行改革;其次,要建立的谈判机制和协议管理,如果没有一个基础的谈判和协议管理,无法进一步的开展;再次,一定要有精确的预算管理;第四,实现直接的结算。如果没有直接的结算,都搞报销制,也谈不上支付制度改革。
付费制度改革的目标:调动医生积极性
付费制度改革的目标并非只是控制医疗保险资金。姚宏认为这一目标应分三方面:第一是要在有限的资源内,最大限度提高医疗质量;第二是调度医院和医生的积极性,把医疗行为的主动权交给医生;第三是要提高医疗保险资金使用效率。
付费方式的改革的核心:谈判协商 风险共担
姚宏认为,付费方式的改革的核心不在于帐怎么算,而是在于两个机制的建立:一个是谈判协商机制,一个是风险共担机制。按照目前我国的医院管理,即医疗保险和经办机构和医院。要进行预算精确化,要建立门诊统筹的地方和人头付费结合起来,住院和病种付费结合起来。
思路要转变 才能促成医疗制度的改变
首先,医疗保险制度来之不易,需要我们大家共同来维护;其次,疗费用增长要和我们的客观实际相结合;第三,我们要加强基础建设,特别是标准化建设,包括卫生经济学的评估,以及谈判机制的建设;最后,付费方式的改革需要相关的各方共同的转变思想,才能改变现有机制和管理手段,最终促成国家医疗制度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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