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朔说传说有一种虫子,叫做“怪哉”五官皆有,是怨气所化。这种解释并不科学,不足为信。但他这样说,实际上是借古讽时,以史为鉴,婉谏汉武帝要施仁政,不要残害无辜,引起民众的怨恨和反抗。秦朝之所以二世而亡,正因为“众庶愁怨”,应引以为鉴。下面是怪哉的虫文言文翻译,请参考!
怪哉虫文言文
武帝幸甘泉,驰道中有虫,赤色,头眼齿耳鼻尽具,观者莫识。帝乃使东方朔视之,还对曰:“此虫名怪哉。昔时拘系无辜,众庶愁怨,咸仰首叹曰:‘怪哉怪哉!’盖感动上天,愤所生也,故名怪哉。此地必秦之狱处。”即按地图,信如其言。上又曰:“何以去虫?”朔曰:“凡忧者,得酒而解,以酒灌之当消。”于是使人取虫置酒中,须臾糜散。
白话译文
汉武帝有一次到甘泉宫去,在路上看到一种虫子,是红色的,头、眼睛、牙齿、耳朵、鼻子都有,(但)随从都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于是)汉武帝就把东方朔叫来,叫他辨认(这是什么),东方朔回答:“这虫名叫‘怪哉’。(因为)从前秦朝时关押无辜平民,百姓都愁怨不已,仰首叹息道:‘怪哉!怪哉!’百姓的叹息感动了上天,上天愤怒了,就生出了这种虫子,它名叫‘怪哉’。此地必定是秦朝的监狱所在的地方。”武帝就叫人查对地图,果然(是这样)。武帝又问;“那怎么除去这种虫子呢?”东方朔回答:“凡是忧愁得酒就解,所以用酒灌这种虫子,它就会消亡。”因此汉武帝叫人把怪哉虫放在酒中,一会儿,虫子果然消失了。
东方朔与“怪哉”故事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四十,《鉴戒录》条下曾云:
“蜀何光远撰。东方朔辨怪哉虫事(案:小说已佚,此条见《太平广记》四百七十三),已为附会”。 这里提到的`“小说”,当为南梁殷芸编纂的《小说》,虽然早佚,但我们却能看到辑本。除鲁迅、余嘉锡外,周楞伽也有辑本。在周楞伽辑本中,“怪哉”故事本自《说郛》,原注为“出朔传”,我估计是指《东方朔别传》:
武帝幸甘泉宫,驰道中有虫,赤色,头目牙齿耳鼻悉尽具,观者莫识。帝乃使朔视之,还对曰:“此‘怪哉’也。昔秦时拘系无辜,众庶愁怨,咸仰首叹曰:‘怪哉怪哉’!盖感动上天,愤所生也,故名‘怪哉’。此地必秦之狱处。”即按地图,果秦故狱。又问:“何以去虫?”朔曰:“凡忧者得酒而解,以酒灌之当消。”于是使人取虫置酒中,须臾,果糜散矣。(《殷芸小说》卷二第60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出版)
这个“怪哉”故事,是东方朔故事的极品之一,由此可见,其编纂者殷芸着实了得。周楞伽辑注《殷芸小说》前言引《南史》等,说他“性情洒脱,不拘细节”,从这则小品看,殷芸还有难得的想象力,超群的讽刺力,才能把它编写得这么精彩。或许,正缘于此,它在多次在别的书中出现吧。目前,我搜集到的仅这五种版本:
汉武帝幸甘泉,驰道中有虫,……帝乃使东方朔视之,还对曰:“此虫名怪哉,昔时拘系无辜,……此地必秦之狱处。”即按地图,信如其言。……取虫置酒中,须臾糜散。(《太平广记》卷第四百七十三,出《小说》)
东方朔别传曰:武帝幸甘泉,长平阪道中有虫覆地,如赤肝。朔曰:“必秦狱处也。夫愁者,得酒而解。”乃取虫置酒中,立消麋。赐帛百匹。后属车上盛酒,为此故也。(《太平御览》卷八百一十八·布帛部五)
东方朔别传曰:武帝幸甘泉,长平坂道中有虫,赤如肝,头目口齿悉具,先驱驰还以报,上使视之,莫知也,时朔在属车中,令往视焉,朔曰:此谓怪气,是必秦狱处也,上使按地图,果秦狱地,上问朔何以知之,朔曰:夫积忧者,得酒而解,乃取虫置酒中,立消,赐朔帛百匹,后属车上盛酒,为此也。(《艺文类聚》卷七十二·食物部,《太平御览》卷八百四十五·饮食部三亦引,辞稍异)
《郡国志》曰:雍州咸阳县北十五里长平坂,汉武帝幸甘泉,驰道有虫覆地,赤如生肝。问东方朔,朔曰:“秦狱地冤气也。臣闻酒能消愁。”以酒浇之,果销矣。(《太平御览》卷五十三·地部十八·阪)
《广五行记》曰:汉武帝幸甘泉宫,驰道中有虫,赤色头,目鼻尽具。观者莫识,帝使东方朔视之,对曰:“此秦时拘系无辜,众庶愁死,咸仰首叹曰怪哉,故明逯哉。此必秦之狱处。”朔又曰:“凡忧者得酒而解,以酒沃之当消。”於是取虫致酒中,须臾糜散。(《太平御览》卷九百四十四·虫豸部一)
其中,第一种本《小说》,字词差异不大。
第二、三种皆本《东方朔别传》,彼此却有些差异:前者说“有虫覆地”,后者不提“覆地”二字;前者说“夫愁者”,后者说“夫积忧者”。
第四种所本的《郡国志》,大概是晋司马彪《续汉书》中的《郡国志》。如此,是书对“怪哉”的记载要比《异苑》早多了。
第五种所本的《广五行记》,不知何人所撰,文字比以上各种都要文一些。《太平广记》卷第二百二十有一篇《异疾绛州僧》,亦引自是书,全文如下:
永徽中,绛州有一僧病噎,都不下食。如此数年,临命终,告其弟子云:“吾气绝之后,便可开吾胸喉,视有何物,欲知其根本。”言终而卒。弟子依其言开视,胸中得一物,形似鱼而有两头,遍体悉是肉鳞。弟子致钵中,跳跃不止。戏以诸味致钵中,虽不见食,须臾,悉化成水。又以诸毒药内之,皆随销化。时夏中蓝熟,寺众于水次作靛,有一僧往,因以少靛致钵中,此虫恇惧,绕钵驰走,须臾化成水。世传以靛水疗噎疾。
永徽乃唐高宗李治年号(永徽元年为650年),此书又被《广记》征引,必为唐人作品。从这篇《异疾绛州僧》看,文笔同样不畅。绛州僧胸中物惟靛可化的情节,与酒消怪哉的情节类似,说不定该书专收药水治病之事呢。
“怪哉冤虫”比喻人有冤愤,郁结难消。
此典出自《太平广记》:“汉武帝幸甘泉,驰道中有虫,赤色,头、牙、齿、耳、鼻尽具。观者莫识,帝乃使东方朔视之,还对曰:‘此虫名怪哉’。昔时拘系无辜,众庶愁怨,咸仰首叹日:‘怪哉!怪哉!’盖感动上天,愤所生也,故名‘怪哉’。”
始皇统一六国后,就建立起中央集权统治,推行严刑峻法。很多无辜百姓也被关在狱中,饱受折磨。
到了西汉时期,有一次汉武帝乘车前焦甘泉宫。行至长平坂道中,走在前面的随从发现大路上有一种奇怪的虫,全身红得发紫,长着类似人的头和眼睛、嘴巴、牙齿等。大家都感到惊奇,立即跑去报告汉武帝,汉武帝派了些有学问的人去察看,但谁也说不出这是什么虫。
汉武帝有一个臣子叫东方朔,十分聪明博学。他也跟着汉武帝,在后面的车中。汉武帝派人叫东方朔去看虫,东方朔说:“这是因为秦代囚禁无辜的老百姓在狱中,大家心中忧愁,糊里糊涂地吃了官司,都仰头叹息‘怪哉’,这种虫就是忧冤之气所结,名叫怪哉,这个地方一定是秦代的监狱。汉武帝派人去拿地图来对照,这里真的是秦代设监狱的地方。
汉武帝又问东方朔,该用什么方法对付这种虫。东方朔说:“一旦人有忧愁,都喜欢用酒来化解。这种虫是忧冤所结,想一想也许用酒可消解。”汉武帝命人取了酒来。随从们将虫捉来放到酒里,没过一会儿就消散了。大家十分佩服东方朔无所不知,真是世间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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