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刑事案件管辖规定为: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2.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标签:刑事案件,管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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