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用价值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有治疗作用的价值;二指制成药物方面的经济价值。
中国是药用植物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对药用植物的发现、使用和栽培,有着悠久的历史。中国古代有关史料中曾有“伏羲尝百药”、“神农尝百草,一日而遇七十毒”等记载。
虽都属于传说,但说明药用植物的发现和利用,是古代人类通过长期的生活和生产实践逐渐积累经验和知识的结果。
扩展资料
药物分类
在中国古代,《神农本草经》把药物按效用分为上、中、下三品。《神农本草经集注》中除沿用三品分类外,又创造了按药物属性分为草木部、果部、菜部、米谷部的方法。
《本草纲目》中采用了自然属性分类法,将所收药物分为16纲60类,并以生理生态条件为依据,将草类药分为山草、芳草、隰草、毒草、蔓草、石草、苔类等。这是中国古代最完备的分类系统。
医学上一般按药物性能和药理作用分类,中医学常按药物性能分为解表药、清热药、祛风湿药、理气药、补虚药等类别;现代医学常按药理作用分为镇静药、镇痛药、强心药、抗癌药等。
药用植物学按植物系统分类,则可反映药用植物的亲缘关系,以利形态解剖和成分等方面的研究。中药鉴定学、药用植物栽培学常按药用部分分类,分为根、根茎、皮、叶、花、果实、种子、全草等类,便于药材特征的鉴别和掌握其栽培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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