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表可以在公安局领取。申请表领表地点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领取。填写申请表须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整洁,不准涂改。
扩展资料
哪些人员需要单位出具意见并盖公章
1) 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
2) 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金融机构分支行(分支公司)以上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3) 各部门、行业中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人员;
4) 其他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人员。
申请加急的条件
如果遇到紧急情况,符合下列条件并经公安机关审查批准后,可在提交申请时办理加急。申请加急的条件:
1) 出国治病或探望危重病人,须提交境外医院开具的证明。
2) 出国奔丧,须提交境外医院或警察局开具的死亡证明。
3) 出国参加紧急商务活动,须提交境外邀请函。
4) 出国留学、开学时间临近,须提交录取学校入学通知书。
5) 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
6) 公安机关认为确属紧急的其他情形。
办理加急业务申请,外文材料须到市公安局指定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
标签:哪下,申请表,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