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人员资格考试是为规范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而制定的办法。
合格评定
在国家质检总局举行的前一次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人员资格考试中,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有一门没有通过(包括缺考)的考生,当次次考试可以只报考未通过的一门,已经通过的科目,在当次考试中成绩有效。
考试科目
基础知识;检验鉴定;检验检测;检品知识。
考试大纲
检验鉴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11版)》的公告
为适应进出口商品检验活动发展的需要,国家质检总局对...
考试合格的人员可于成绩公布一个月后向报考地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领取《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领取证书请出示毕业证书(或在校就读证明)和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官证或港、澳、台返乡证)原件,如出现证件不符的情况,不予颁发《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标签:资格考试,鉴定,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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