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三月三”是本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本自治区内全体公民放假2 天。具体放假时间另行通知。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壮族三月三”是本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本自治区内全体公民放假2 天。具体放假时间另行通知。
第三条 本办法自2014 年3 月1 日起施行。
扩展资料: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标签:天假,放假,三月
版权声明:文章由 问百书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wenbaishu.com/article/261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