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醋甲唑胺
性状:本品为白色片。
适应症: 适用于慢性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
也适用于急性闭角型青光眼的术前治疗。
用法用量:1日2~3次,每次50~100mg。
最大作用出现于服药后6~8小时,持续10小时以上
成份:醋甲唑胺
药理毒理:本品为碳酸酐酶抑制剂。通过抑制睫状体中的碳酸酐酶,使房水形成减少,从而降低眼内压。
对醋甲唑胺进行口服和腹腔注射,两种途径的小鼠LD50测定,测得醋甲唑胺小鼠口服的LD50和95%可信限分别为2525.86(2250.49~2834.92)mg/kg,小鼠腹腔注射的LD50和95%可信限分别为1270.54(1118.16~1443.69)mg/kg。
不良反应:
(1)有报道醋甲唑胺可引起严重的血液学不良反应,包括再生障碍性贫血和粒细胞缺乏症。
(2)有报道服醋甲唑胺可引起肾结石,但非常罕见。
(3)其他有恶心、畏食、感觉异常、不适、疲劳及皮肤糜烂等不良反应
禁忌:在下列情况下禁止用醋甲唑胺:血清钾、钠水平偏低,严重肾、肝疾病或功能不全,肾上腺衰竭以及高血氯性酸中毒。
在肝硬变的病人中,使用本品将会加速肝性脑病的发生.患有闭角型青光眼的病人应禁止长期服用醋甲唑胺,因为即使降低眼内压,器质性的闭角也会发生。
药物相互作用:
1.碳酸酐酶抑制剂与高剂量阿斯匹林合用可引起严重的代谢紊乱。因此,本品与水杨酸制剂合用要慎重。
2.低剂量醋甲唑胺本身不引起低血钾,但碳酸酐酶抑制剂可增加其他药物的排钾作用。
3.与促肾上腺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联合使用,可以导致严重的低血钾,在联合用药时应注意监护血清钾的浓度及心脏功能。
亦应估计到长期同时使用有增加低血钙的危险,可以造成骨质疏松,因为这些药增加钙的排泄。
注意事项:
1.对磺胺少见的严重反应会造成死亡,包括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表皮溶解性坏死,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再障以及血液恶液质。
2.再次服用磺胺时,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如果过敏反应或其它严重的反应出现,该药应停止服用。
3.慎用于有代谢性酸中毒及低血钾危险的患者。
4.闭角型青光眼不应用醋甲唑胺代替手术治疗,否则可引起永久性粘连性房角关闭。
5.本品不能长期用于控制眼压。 6. 50mg规格片剂体外药物释放较快,不良反应程度可能有所变化,应注意密切观察。
规格:原料药
贮藏:密闭,在干燥处保存。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0034
生产厂家:杭州澳医保灵药业有限公司
标签:醋甲唑胺,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