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应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一)代理民事案件;(二)代理行政案件;(三)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代理仲裁;(六)担任法律顾问;(七)提供非诉讼野陆乎法律服务;(八)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同时,第四条规定:制定和调整本办法第三条第(一)、(二)、(三)、(四)、(五)项法律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价格部门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国务院价格部门规定的价格幅度内确定本地区实施的收费标准,并报国务院价颂悉格部门备案。本办法第三条第(六)、(七)、(八)项法律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根据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各地刑事辩护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因此,我们以上海地区为例。上海地区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是:1、计件收费(一)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1500-10000元/件;(二)审查起诉阶段:2000-10000元/件;(三)一悉高审阶段:3000-30000元/件。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上述标准酌减收费。2、计时收费代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以及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的计时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3、收费说明(一)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数个罪名或数起犯罪事实,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费。(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三)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四)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由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司法行政部门备案。(五)前述收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是指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死刑复核、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减半收取。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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