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与亲生儿子的关系永远不可能解除,只能因为一方的死亡而终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耐兄母双方的子女。第一千零六十八条规定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兆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族亩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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