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的一个社区的居民自建房发生了坍塌,有大量的居民被埋在废墟下面。救援工作在紧张的进行中,而对于此次坍塌,许多民众对当地官方发布的消息并不满意,存在着许多的疑点。对于事故方到底是由谁负责,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仍存在着很大的争议。
首先自建房是以个人的名义建造的,作为自建房的第一负责人,这个开发商一定是需要出来承担责任的。毕脊告明竟是由于违规建房,建筑材料、设施不符合规范,才导致了这样的事故发生,自建房的房东可能会承担着上千万的赔偿费用。但是对于自建房的验收是由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因此,当地的有关部门也需要对这次事故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毕竟是由于相关部门的工作失误或者某些不可言说的原因樱告才导致了不合格的自建房被通过,让违规建筑也能够正常地投入使友轿用,最终导致了如今的悲剧。因此,如果自建房的房东无法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损失,那么政府相关部门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负有赔偿的义务。
但无论是谁赔偿,对在这一自建房坍塌中的受伤人员来说,家属都有权利根据自己家中的实际条件寻求赔偿并且要求支付医疗费用。可能每个家庭的情况不同,要求赔偿的数额也就不一样,可能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家属陪护耽误的工费。
在进行赔偿的同时,并且对自建房的房东以及相关的审查部门一定要彻查清楚,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对于这件事情,社会各界都给予了密切的关注,而我们社会各界也应该给予监督。因为自建房的房东能够让违规建筑审核通过,那么一定是和当地政府的相关部门里的人员有着不正当的交易,我们应该勇敢地质疑,密切地监督,为那些受害者得到一个公正公平的声讨和处理结果。而国家和地方政府也应该加强对部门行政人员的管理、监督和自查。因为这些人的自私自利,导致了如此多的人无辜遭受事故,这是社会不能容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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