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乙肝妈妈符合条件可以报销生育保险,报报销的时候公司是否知道意义不大。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生育保险报销范围: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敬氏稿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核拿定办理。2、生育津贴。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采取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项目付费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结算方式,结合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考核办法和协议亮孝管理办法,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当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际征收低于征收任务95%的区县(自治县),其低于95%的差额部分由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结余基金支付;统筹结余基金不足以支付。第三十八条 由区县(自治县)政府予以弥补。基金支出实行预拨制度,按照定点服务机构属地管理原则,其中市内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支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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