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也是最高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余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必须忠于事实真相,忠于法律,忠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而对差弊于任何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虚或族和国宪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第一百三十七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团州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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