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现实情况来看,个人认为这种假设是一种不太理性的假设,毕竟我们都知道超生的罚款只会因为生的孩子越多而征收的越多,并不会因为生的越多反而给予减免。
首先我们要明白社会抚养费是主要是为了补偿政府的公共事业投入的经费,为每个人的出生都要占用一定的自然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而这些资源的享受是有限定条件的,如果一个家庭生育三个以上的子女,就意味着要占用更多的环境与社会资源,那么占用的越多应该缴纳的罚款也更多。
对于社会抚养费到底应该以什么样的数额去征收,国务院是没有做具体规定的,因为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公民的收入差异都是有根本性的区别的,
所以。征收费用的标准还是应该根据当孙蠢腊地的具体发展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去做具体的档拆规定。是毫无疑问的,是生的越多意味着占用的公共资源越多,则征收的费用肯定是要更多的,从理论的角度上来讲,不会出现超生越多罚款反而降低的情况。
但是如果从社会现实案例来看,这个生的越多社会抚养费对应降低的现实案例还是存在的,而且社会抚养费对应降低的金额是让人感到吃惊的。
就四川省安岳县一户家庭,因累计生育8个子女被征收社会抚养费从266万被报道,这件事情引起了社会的广泛热议,也引起了社会的一则滑些负面言论,对此安岳县卫健局决定对这户超生家庭的社会抚养费做重新的核算与减免,经过人情的考量,以及对当事人家庭经济环境的实际考量,最终做出社会抚养费从266万降至9万元的具体决定,并且允许对方分期缴纳。
虽然说在这个案例中,当地相关部门做了实际的考量,进行了人情化的费用减免,但从本质上来讲,并不意味着升的越多,处罚的费用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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