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百书>百科知识>女兵的要求

女兵的要求

2024-06-18 09:58:54 编辑:join 浏览量:564

女兵的要求

不合格。要求有以下几点:

征集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校学生、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革命烈士子女和同胞姐妹、现役干部子女优先征集。

年龄条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年龄为17至22周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为17至19周岁。

身体条件,身高:160cm以上。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不超过或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大学毕业生和在校生为左眼裸视4.5,右眼裸视4.5以上: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为左眼裸视4.5,右眼裸视4.5以上。

女兵的身高要求在162厘米以上,

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的上下15%。

标准体重公式是=身高-110=标准体重

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视不低于4.7、左眼裸视不低于4.5,

高等院校大学毕业生右眼裸视4.6以上、左眼裸视4.5以上

政审合格,无纹身、嗅觉、听力正常、无严重色盲、五官端正、无严重螺旋腿、无鸡胸、{无静

脉曲张}无严重平板脚、无痔疮、无传染病、心、肝、肺、内脏无疾病。

女兵还有一个妇科的条件--妇产科

第三十九条功能性子宫出血,慢性盆腔炎,严重痛经,阴道炎,重度宫炎、子宫脱垂,不合格。

第四十条各期妊娠,不合格

应该不可以

标签:女兵,要求

版权声明:文章由 问百书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wenbaishu.com/article/423091.html
热门文章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