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双倍余额递减法公式: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通常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即固定资产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例甲公司某项设备原价为10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预计净残值率为4%;假设甲公司没有对该机器设备计提减值准备。
甲公司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每年折旧额计算如下:
年折旧率=2/5×100%=40%
第一年应提的折旧额=100×40%=40(万元)
第二年应提的折旧额=(100-40)×40%=24(万元)
第三年应提的折旧额=(100-40-24)×40%=14、4(万元)
从第四年起改按年限平均法(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四、五年应提的折旧额=(100-40-24-14、4-100×4%)÷2=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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