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直隶简称南直,是明朝处于南方、直隶中央六部的府和直隶州的区域的总称。相当于今江苏省、安徽省以及上海市二省一市地区。
明朝初年,直属京师南京的地区为直隶,洪武初年建都肆绝应天府(今南京),以应天府、苏州府、凤阳府等14个府级单位(注:明朝时期的直隶州与府平级,有别于低一级的散州)为直隶。永乐十八年(1420年),明成祖朱棣迁都后,消北平布政使司,将北平布政使司所辖府和州直隶州也直隶中央六部,遂称北直隶,简称北直,区域大致相当于今北京、天津、河北等市省;京师改称南京,原京师地区改称南直隶,原辖区基本不变,以区别于北直隶。
南直隶经济繁荣,赋税居全国之冠;文化昌盛,崇文重教,半数以上官员皆出自江南贡院;约占全国人口18%(1630年),面积235,368平方公里,仅占全国面积7%左右(1630年)。
顺治二年(1645年)满清沿明制设江南承宣布政使司,南直隶改为江南省,即废除南京国都地位,巡抚衙门设于江宁府(今南京)。
扩展资料
明朝高陪的南、北直隶是一种特戚雹蠢殊的存在,很多人都把南、北直隶认为是一种政区,其实是一种很大的误解。南北直隶的府和直隶州与十三布政使司一样,都是直接归中央六部管辖的。南直隶是南京及附近府和直隶州的统称;北直隶则是京师及附近府和直隶州的统称,南直隶不等于应天府,北直隶不等于顺天府。
南北直隶本身没有官署、没有机构、没有行政长官,顺天府、应天府虽然是京府,但也还是府级,府尹是不能管其他府州的。没官署、没机构、没长官自然就不能称之为政区了。
实际上,直隶用于现在的话说,就是“直接管辖的区域”,北直隶的意思就是“北边(中央)直辖的区域”。
其实这一制度还源自元朝,我们的地图上一般把元朝中书省直辖区域就用“中书省”表示,元朝的中书省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国务院”。元朝对这一区域则用“腹里”一词表示,明朝改用“直隶”表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南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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