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两性间,若一方有了婚外性的话,那么这个家庭是肯定要受到冲击的。也许保密工作做的很好,但是再好,也会有些变化。首先当事人在心里对另一半有些愧疚,觉得最不起对方。在两人性关系上会出现一些紧张和焦虑。因为在他(她)在同样的情境下,联想到过去的行为,总是觉得自己不道德,自己做错了事,严重的还会产生心理障碍 有过婚外性行为的人,在与自己婚姻伴侣性爱时,自觉不自不自觉地会相互对比,对比的结果是婚外性的新鲜和刺激胜过婚内性的死板和陈旧。当在婚内性行为上得不到新鲜感和激情满足时,人就会继续寻找外面的刺激。刚开始还有些负罪感,渐渐地,强烈的感官激情刺激超过了道德感的自我约束时,人就开始义无返顾地一次一次地寻找更愉悦的激情。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会这样思考问题和处理问题的。(我说的不是普遍现象,大家不要误解。) 网络上虽然看到大把关于性行为的文章,本人也写了不少这方面的文章,但是我总以为性行为在不伤及别人的前提下,完全是个人的行为。不是有人强调婚外性增进了夫妻关系,第三者参与竞争反而救活了濒临解体的家庭吗?很多人提出什么男人一生要睡多少女人才合适,女人有多少个性伙伴才不遗憾,等等,既然提出来,就说明这个问题是大家都比较关心的话题,男人和女人骨子里都是想尝试一下新鲜刺激的。(笔者不是给婚外性找理由) 关于木子美现象,曾经是国人笑谈的内容。木子美身上发生的事件,无从真正考证她的真实性。但是文章里所反映出来的性问题,已经给我们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性行为好象可以和婚姻相分离。婚姻是社会产物,性行为是自然行为,从这个角度来说,它们不是绝对的的统一的。但是,我们要知道,我们在谈性行为的时候,是谈谁的性行为动物的吗?自然不是,是我们人类自己的性行为。好,既然是人的性行为,那么很简单,人是社会产物,人的性行为当然也带有鲜明的社会性。这也就是说,人还是不能完全取性行为自然性的一面,还要考虑它的社会性一面。 婚外性现象的出现,有它的根源,我们分析它的时候要客观,不能绝对地说它好或者不好。毕竟是性行为,一切动物都有的本能要求和行为。而且繁衍后代也是通过这个行为而实现的。因此批驳和反对也是不符合实际的。但性行为与婚姻连在一起的话,就赋予性行为一定的社会文明意义。这就是说,它是婚姻以外的,与道德要求相背离,是要受到模激限制的。是不能随心所欲的。 建立婚姻制度喊历,目的就是为了保护男女两性之间的性性行为,保护性行为的健康。进而促进优生优育。这也是国策之要求。 婚姻以外的性是不被提倡和鼓励的,因为它带来的更多的是社会弊端。但是婚外性的激情是客观存在的,追求刺激是人的本性也是共旦渗袜性。那么一些人追求婚外性是人本性的反映。就其行为来说,无是非曲直之论。但是,人建立这个社会,人为了自由幸福建立各项规范的制度和守则,那么就都应该自觉遵守。从这个意义上说,婚外性是不可推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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