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侦察能力简单地讲,就是隐藏我方真实信息,使敌方不余悔能准确获知我真实信息的能力。
所谓侦察是指:为获取敌方与军事斗争有关的情况而采取的行动。其主要手段有:观察、窃听、刺探、搜索、暗杀、截获、捕获战俘、谍报侦察、战斗侦察、照相侦察、雷达侦察、无线电侦听与测向、调查询问、搜集文件资料等。
扩展资料:
反侦察和反侦查能力是不一样的,侦察与侦查的区别:
1、前者军事术语,而后者为法律术语;
2、前者是预审前的行为,而后者是在预审后采取的(刑侦改革后已取消预审竖胡正);
3、前者秘密性更强;
4、前者的涉及范围广,而后者则具有特定的对象;
5、前者所的材料不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而后者可以。
为察明敌做盯情及其他有关作战的情况而进行侦视探查活动。
《后汉书·乌桓传》:“及 武帝 遣骠骑将军 霍去病 击破 匈奴 左地,因徙 乌桓 於 上谷 、 渔阳 、 右北平 、 辽西 、 辽东 五郡塞外,为汉侦察匈奴动静。
” 杨得志 《强渡大渡河》:“老乡介绍的情况和我们侦察的基本一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反侦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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