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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尸体现象的概念及法医学意义?

2023-03-29 11:28:50 编辑:join 浏览量:600

简述尸体现象的概念及法医学意义?

论尸体现象的意义 在法医学上,指人死后,身体各器官、组织和细胞的生命活动停止,并受到内外环境各种因素的作用,发生一系列特殊征象的死后变化,称为尸体现象。 肌肉松弛 法医上的肌肉松弛,也叫肌肉弛缓,是指人死后,由于神经活功停止,肌张力丧失而出现的全身肌肉松弛、变软的现象。其最主要的和首先的表现,就是面部表情丧失,瞳孔散大,眼微睁,口微张,皮肤失去弹性,全身肌肉普遍松弛,各个关节容易屈曲,四肢能作被动运动,以及小便、精液可能外溢等。 温度下降 人体的正常体温,是由体内的产热散热而保持动态稳定的,一般在37℃左右。人死后由于新陈代谢停止,体内不能继续产生热能,而尸体现象内部原有的热能却仍然通过辐射、传导、对流和水分蒸发等方式不断向外界散发。这就使得尸体温度降低,逐渐变冷,直至与外界温度接近或略低于外界温度。这种尸体现象称为尸体冷却或尸冷。尸体冷却速度的快慢,常常要受到尸体的各种因素及外界环境因素顷肢亩的影响。 尸体本身的因素,主要是指死者的年龄、身体状况、死亡原因等。在一般情况下,儿童和老年人的尸体冷却快,青壮年较慢,刚生下来的新生儿,在死后5~10小时,即可降到与周围环境相等的温度。由于脂肪有保温作用,散热慢,因此,肥胖的尸体比瘦弱的尸体冷却得慢。慢性消耗性疾病、大出血、溺死、大面积烧伤死者的尸体冷却速度快,而猝死、机械性窒息死、一氧化碳中毒死的尸体冷却速度就要慢些。此外,有的尸体在一定时间内,尸体温度不但不下降,反而处于上升状态,所以有人开玩笑说,人死了也会发高烧。例如,脑炎、流行性脑膜炎、流行性感冒并发肺炎等患者死后,由于细菌、病毒的作用,体内的分解增强,产热活动增加,所以尸体温度暂时可以处于上升状态。又如,热射病患者死后,由于临终时颅内温度升高,神经系统功能发生障碍,其尸体温度要持续一段时间而不立即下降。再如,破伤风、癫痫或者士的宁中毒者,由于死亡前有较长时间的痉挛,体内产热增加,所以死后尸温也会持续上升。尸斑图案 人死后,在尸体低下部位皮肤出现的紫红色斑块,称为尸斑。尸斑的形成,是由于人死后血液循环停止,心血管内的血液缺乏动力而沿着血管网坠积于尸体低下部位,尸体高位血管空虚、尸体低下位血管充血的结果,尸体低下部位的毛细血管及小静脉内充满血液,透过皮肤呈现出来的暗红色到暗紫红色斑痕,这些斑痕开始是云雾状、条块状,最后逐渐形成片状,即为尸斑。尸斑的分布位置,与尸体的姿势直接相关。如仰面平卧的尸体,尸斑出观在枕部、顶部、背部、腰部、臀部两侧和四肢的后侧,有时也见于尸体侧面,甚至上面的倾斜区如锁骨上部。俯卧的尸体,尸斑分布在颜面、胸部、腹部和四肢的前面,此时两侧眼结膜也往往呈瘀血状。处于立位的尸体,如悬吊的尸体,尸斑出现在下肢、下腹部和上肢的远端。因此,法医检验尸体时,往往根据尸斑的分布位置来判断尸体停放的位置。尸斑是较早出现的尸体现象之一,通常是在死亡后2~4小时出现,经过12~14小时发展到最高度,24~36小时固定下来不再转移,一直持续到尸体腐败。它的形成和发展分为下面三个时期:1.坠积期2.扩散期 3.湿润期尸体僵硬 人死后全身肌肉很快发生松弛,如面肌松弛,失去生前有表情的面貌;咬肌松弛,使下颌垂下:瞳孔平滑肌松弛,使瞳孔呈中等大小,生前瞳孔的缩小或散大都在死后不久消失;肛门扩约肌松弛,烘便流出;尸体受压部位因肌肉松弛,可形成与压迫物相对应的压痕。但是这种肌肉松弛的现象很快就会过去。经过较短的时间后,肌肉逐渐变得强直、坚硬,并伴有轻度收缩,使各关节固定下来,如口不能开,颈不能弯,四肢不能伸屈。这种死后肌肉强直的现象,称为尸僵。 关于发生尸僵的原因,现在中国法医学界正在探讨之雀森中,尚无统一定论。多数人认为,人死后之所要发生尸僵现象,是由于死后机体组织缺氧,体内有氧代谢停止,肌肉中三磷酸腺苷的合成下降乃至终止,而分解仍有继续,使其含量不断减少。因为肌肉只有在足量的三磷酸腺苷存在时,饥野才能保持弹性柔软状态,如其含量减少乃至消失,则使肌肉收缩并变得僵硬。到尸体腐败开始的时候,肌动凝蛋白分解才使得僵硬的尸体得以缓解。尸体干燥 人死后体表水分不断蒸发,尸体重量不断减轻。据测定,一般情况下,尸体重量每日每公斤减轻10~18克。夏天,尸体重量的减轻速度更快,新生儿尸体的重量比成人尸体的重量减轻快。由于这些水分的蒸发、重量的减轻,这就使得严体出现了各种局部干燥的现象。晚期现象 尸体腐败,是指人死后组织蛋白质因腐败细菌的作用而发生分解的过程。它是早期尸体现象的继续,是最常见的晚期尸体现象。尸体腐败通常是在死后的第24小时或第48小时、72小时才开始出现,而要充分的发展就需要更长的时间了,有的要一年甚至更久。尸体腐败发展的结果,便是尸体毁坏,直至仅剩白骨。尸体腐败后的形象是十分可怕的。1.腹部膨胀2.腐败绿斑3.口鼻流出血水4.腐败血管网5.腐败水泡6.腐败巨人观7.软组织液化 尸体现象在法医学上比较重要, 对临床亦有意义, 因它可作为死亡征象, 推测死亡原因, 判断尸体有无变动位置, 估计死后经过时间, 与生前伤和病变相区别等。 一、作为死亡的征象 当医师抢救重危伤病员时, 如发现尸斑或尸僵, 就可宣布病人已经死亡, 停止一切急救措施, 进行死后处理。这是因为尸斑和尸僵是死后最早出现的死亡绝对征象, 一般出现于死后2 ~ 4 小时, 也可早在1 一1.5 小时, 甚至3 0分钟即出现。二、推测死亡原因( 一) 根据尸斑的颜色变化来推测死因( 二) 根据尸体痉挛及瞳孔改变来推测死因三、判断尸体是否移动 如果发现尸体的现场是原始现场, 即案发后未经变动的现场, 尸体在原来位置始终未被移动, 此时尸斑和尸僵的表现应与尸体所处的环境相符。 例如, 自组高悬的尸体, 尸斑多分布于上下肢的下垂部位以及腰部绑紧腰带处的上缘, 尸僵常表现为两手足下垂的姿态。相反, 如发现悬吊尸体的尸斑分布于枕项部及背腰部, 并且上下肢尸僵又不呈下垂的姿态, 则可判断尸体系死后较久才悬吊的, 属于死后伪装自级, 应考虑为他杀。死后移尸总要暴露原有的尸体现象不符合于移尸后的变动条件。四、估计死后经过时间 法医学在研究死因的同时, 常需查明死亡时间。因此初检尸体时, 应根据尸体现象及其表现程度, 做出综合分析, 估计死后经过时间,提供刑侦人员以便及时查明案件真相。由于尸体现象的发展受内外因素的影响, 很难准确估计死后时间。五、与生前伤和病变相区别在尸斑形成的同时, 肺、脑、胃等内脏也有血液坠积, 如肺的低下部位含血量多, 不应误为肺淤血及水肿。枕部皮下有多量血液坠积, 不应误为头皮下出血。尸斑与皮下出血的区别: 皮下出血常形成血凝块, 局部肿胀, 可伴有皮肤擦伤, 并有炎性反应; 而尸斑分布于尸体低位皮肤, 无血凝块, 也无炎性反应。 死后, 尸表局部干燥常见于阴囊及口唇,是因水分蒸发而形成的暗褐色斑, 稍变硬, 如皮革样, 又称皮革样化斑, 不要误为生前伤或中毒。生前、濒死或死后的表皮擦伤, 干燥后也可形成这样的斑, 但生前擦伤常伴有出血, 呈褐红色, 并可有炎性反应。 器官组织在死后由于酶的作用而发生软化或液化, 称自溶。易误为坏死病变, 但自溶组织均无炎性反应。胃肠粘膜及胰腺自溶较早,其次为肾、脾、肝、脑等脏器。婴儿胃壁较薄,可因自溶及胃液自我消化而穿孔, 但亦无炎性反应。自溶后的器官结构模糊, 原有病变亦会被破坏, 因此争取尸体解剖宁早勿迟。

标签:法医学,简述,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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