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迪遇刺案发生于1963年11月22日星举凯期五下午12:30,美国第三十五任总统约翰·菲茨杰拉德·肯尼迪在夫人杰奎琳·肯尼迪和德克萨斯州州长约翰·康纳利陪同下,乘坐敞蓬轿车驶过德克萨斯州达拉斯的迪利广场(Dealey Plaza)时,遭到枪击身亡。约翰·肯尼迪是美国历史上第四位遇刺身亡的总统,也是第八位在任期内去世的总统。负责总统遇刺案调查工作的沃伦委员会在经过了长达10个月的调查之后,于1964年9月发表了一份官方报告,在此份报告中指出,刺杀肯尼迪的凶手是德克萨斯州教科书仓库大楼的雇员李·哈维正逗唤·奥斯瓦尔德,正是他从教科书大楼六层上的窗口向乘坐敞篷车正从楼下经过的总统开枪将其刺杀指蠢的。一个后来成立的官方调查委员会——众议院遇刺案特别委员会(the House Select Committee on Assassinations ,HSCA)从1976年到1979年再次对总统遇刺案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取证,并得出结论认为,奥斯瓦尔德刺杀肯尼迪绝不是个人行为。(沃伦报告)迄今为止,肯尼迪遇刺案仍然存在着很多置疑,引起了人们的广泛猜测,并且产生了许多关于肯尼迪遇刺案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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