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法认为网络运营者的主要义务是网络安全保护。
《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网络空间第一部基本大法,它强化了我国网络空间主权的战略意义与监管的范畴,其中第9条总括性地规定了网络运营者的网络安全义务。
同时,《网络安全法》第21条、第24条、第40—44条、第47条、48条、第49条,以及《刑法》第286条均对网络运营者的网络信息安全义务进行了规定。未来,网络网络运营者责任重大。
扩展资料:
网络运营商,特别是大型互联好备网企业,用户众多,是网络社会最重要的节点,也是实施网络治理的关扮袜吵键主体。在网络政策方面,中国倡导“谁访问,谁负责”和“谁操作,谁负责”。它一直强调网络运营商的“主体责任”,要求网厅侍络运营商对其运营的网站和提供的网络产品和服务承担安全义务。
《网络安全法》从法律层面对网络经营者的网络信息安全义务和责任进行了法律规范
标签:运营者,网络安全,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