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6日晚6时28分,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一男子因个人纠纷持刀驾车故意伤人。
截至2018年10月6日,已致3人死亡,15人受伤,其中12人尚在留院医治(暂无生命危险),3人因伤势轻微经治疗后已离院。
2018年10月12日,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北仑持刀驾车伤人案”犯罪嫌疑人王存益批准逮捕。2019年12月4日,宁波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王存益死刑。
2020年4月22日上午,浙江高院二审驳回王存益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的其余部分;以抢劫罪改判王存益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对上诉人王存益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想要了解更多“10·6宁波故意杀人案”的信息,请点击:10·6宁波故意杀人案百科
标签:10·6宁波故意杀人案,杀人案,宁波
版权声明:文章由 问百书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wenbaishu.com/life/1129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