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取缔无照经营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22号)于1992年3月17日发布并施行,于1998年11月3日因《浙江省取缔无照经营条例》发布并施行而废止。《浙江省取缔无照经营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2年3月1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浙江省取缔无照经营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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