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天明,广东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2017年9月,张天明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执行逮捕。 2018年12月14日,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天明等10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张天明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一亿元。
想要了解更多“张天明(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信息,请点击:张天明(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百科
标签:张天明(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天明,警方,提醒
版权声明:文章由 问百书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wenbaishu.com/life/1982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