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一切险保险的责任范围包括:被保险财产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者突发的、不可预见的意外事故遭受损失的,保险公司可以负责理赔。财产一切险保险可承保人为不可抗拒风险和人为风险,保障范围包括建筑物(含装修)、机械设备、办公用品、储存物品、杂物清除费用、消防费用等。 需要注意的是,其他贵重物品如现金、有价证券、文件、档案、账簿、爆炸物、动植物、计算机设备、摄像设备、公共交通工具等不在财产一切险保险范围内。
拓展资料:
一、财产一切险是指承保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以及突发的、不可预测的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除保险条款中规定的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财产一切险是在火险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火险只保:火灾、雷电、爆炸。其他风险,如沉陷、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事故,作为火灾保险的附加险,形成综合财产保险,但人为盗窃、过失和他人恶意行为等风险除外。财产一切险包括不可抗力和人为风险,并负责保险条款中列出的责任以外的所有风险。
二、财产一切险的被保险财产及费用一般可包括:建筑物(含装修)、机器设备、办公用品、仓储货物、杂物清除费用、消防费用等。财产一切险保险的保障程度比较广。被保险人遵守保险单中的各项约定是财产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在财产一切险保险的基础上,与财产保险公司协商一致,可以增加保险公司认可的Do附加条款,增加对被保险人的保障程度。 承保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还承保事故和员工操作不当(在附加机械损坏保险的基础上)。自然灾害包括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洪水、冰冻、冰雹、地面雪崩、滑坡、雪崩、火山喷发、地面沉降等具有人类不可抗拒的强大破坏力的自然现象。事故包括不可预测的和保险公司无法控制的紧急情况,并造成物质损失,包括火灾和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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