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字体,两个汉字,两种遭遇。广州宝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洁公司”)就这样与北京方正公司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公司”)遭遇到了一起。
用了字体独特的“飘柔”二字,结果被索赔50万元。这是宝洁公司的“遭遇”。
宝洁公司在24款产品上突出使用倩体字,却被法院判决不侵权。这是倩体字知识产权拥有者方正公司的“遭遇”。
对于法院的判决,方正公司字库业务部副总经理黄学钧表示强烈不满:“如果这样,只要一家设计公司购买一套方正的字库软件,全世界所有的企业委托它设计字体,它都可以随意使用了。”
黄学钧1月12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针对法院2010年底的这个判决,方正公司已提起上诉。
这场长达两年半的马拉松诉讼,看来还没有停下来的迹象。
别人有权从你的树上一个一个摘苹果吗?
法院认为,方正倩体字库字体具有一定的独创性,符合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美术作品的要求,可以进行整体性保护;但对于字库中的单字,不能作为美术作品给予权利保护。
这场马拉松的起点是2008年。当年年初,方正公司发现宝洁公司在洗发水、香皂等产品上使用方正公司的倩体、少儿体和卡通体等多款字体,就对其中67款产品涉及方正字库的372个字进行公证,并委托科技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做出司法鉴定意见书。
2008年3月,方正公司函告宝洁公司,称其使用行为侵权,要求其停止使用,并进行赔偿。4月,宝洁公司回函表示将调查此事,但此后再无音信。
同年5月,方正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方正公司字体业务部高级设计师、倩体字设计人齐立说,倩体字亲切、幽雅、柔美、华丽,如少女婷婷玉立的倩影,故如此命名,“特别适合女性用品,如化妆品、护肤品和洗涤用品”。为了诉讼方便,北大方正选择以“飘柔”两个倩体字展开诉讼。
宝洁公司并不认为自己侵权:“设计公司购买方正公司的字库软件使用,为我公司设计产品标识用字,我公司向设计公司支付制作费,对设计结果的使用不侵犯方正公司的权利。”
据了解,美国NICE公司是飘柔系列等涉案产品的包装设计公司。这家公司在传真文件中明确表示,自己使用的是方正兰亭字库的正版软件。
本报记者在方正兰亭字库软件的用户许可协议中看到:“未经方正公司书面许可,该软件产品的全部或部分不得被仿制、出借、租赁、网上传输;禁止将字库产品的全部或部分用于再发布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发布、电影发布、图片发布、网页发布、用于商业目的的印刷品发布等)……如果用户使用需求超出了本协议的限定,请与方正公司联系以获取相应授权。”
关于授权使用的费用,方正公司表示,针对不同的用户,许可不同,价格也不同;如果企业不愿意购买方正公司享有知识产权的字库字体,则可以使用如黑体、宋体、楷体、仿宋体等免费字体。
宝洁公司则认为,“方正公司的商业模式存在不合理之处,设计公司购买方正软件,其目的明显为商业性使用,方正公司明知用户中有一大批企业用户,却不加区分,并在用户协议中再禁止商业性使用,是设置陷阱的行为,而最终使用设计成果的用户无法得知字体使用受到的限制。”
方正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律师马东晓表示,“设计公司购买正版软件,按照许可协议约定设计样稿没有问题,但宝洁公司是许可协议之外的第三方,它将设计样稿再次复制(印刷)在产品的包装上,就直接复制、发行了倩体字,应承担侵权责任。”
“在所有的知识产权类型中,字体的知识产权最具有典型性。”马东晓表示,“计算机字库中包含三种权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计算机字库的数据库权利和字体的美术作品著作权,这三者都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最终,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宝洁公司使用“飘柔”两个倩体字不侵权。法院认为,方正倩体字库字体具有一定的独创性,符合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美术作品的要求,可以进行整体性保护;但对于字库中的单字,不能作为美术作品给予权利保护。
“这就好像一棵苹果树,虽然整棵树都是你的,但是别人从你的树上一个一个摘苹果,你却一点儿办法都没有。”黄学钧对这种判决表示难以理解。
为什么只起诉宝洁?
业内人士分析,方正起诉宝洁,是因为宝洁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更具有知识产权保护的示范意义;其次是宝洁的产品多、分布广,对字体的使用更加广泛,影响大。
为了培育字库这棵“苹果树”,方正公司投入80多位研发人员,“其中不乏像倩体字设计者齐立这样的一流字体设计师。每年投入研发经费达几千万元。”黄学钧告诉本报记者。
虽然投入较大,但方正字库到目前为止还不能实现盈利,主要靠方正公司其他业务的利润来补贴。
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方正公司的字库从一开始就深受侵权和盗版之害。“方正和著名影星徐静蕾合作开发的徐静蕾体字库,正版软件只卖出2000多套,而市场上盗版却有几百万套。”黄学钧说。
其他各种形式的侵权也让黄学钧头疼不已。很多企业把方正公司的字体用于商号、广告等商业目的,却从没有征得方正公司同意,也不支付费用。
“字体产业是文化创意产业。”黄学钧说,很多人没有意识到计算机字体存在版权问题,有的企业则是明知故犯。
方正公司为何偏偏起诉宝洁公司?
“方正与宝洁公司并无恩怨。”马东晓表示,之所以起诉宝洁,是因为宝洁使用方正字体具有典型性。
业内人士分析,方正起诉宝洁,是因为宝洁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更具有知识产权保护的示范意义;其次是宝洁的产品多、分布广,对字体的使用更加广泛,影响大。
方正公司并不是第一次发起字体侵权诉讼。早在2007年,方正就将《魔兽世界》这款火爆网络游戏的所有者美国暴雪公司告上了法庭。这个案件被法律界称为“2007年中国IT行业知识产权第一案”,法院认为计算机字体应当给予保护,最终判决被告赔偿方正公司140万元及合理诉讼支出5万元。
这些赔偿与方正公司4亿元的主张相距甚远。
本报记者发现,不少知名企业如大众、索尼、飞利浦、蒙牛、苏宁、中国银行等通过协商取得授权使用方正字库。
“目前,已有几百家国内外企业取得了授权。”黄学钧说,“企业肯花钱买方正的字体,本身就是对方正字体在企业经营中价值的认可。”
字体产业维权之困
陈彦告诉本报记者,从2000年至2009年间,几乎没有客户主动为使用字库付费,汉仪公司在17年间生产出了200余款不同标准、拥有著作权的中文字库,被各行各业使用,但公司获得的收益与字库使用情况无法相提并论。
遭遇字体侵权的不止方正公司一家。
2007年,字库提供商中易公司曾诉微软侵权。2009年11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认定微软侵犯中易公司宋体、黑体两套字库共约4万多个汉字的著作权,但判决微软操作系统中预装的郑码输入法并不侵权。
目前,中易公司已提起上诉,案件仍在审理中。
“字体不同于汉字。字体是汉字的风格,就像汉字的衣服。”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字库研发商汉仪公司董事长陈彦说,“各款计算机字库都是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才开发出来的,具有软件和美术作品的著作权。”
陈彦告诉本报记者,从2000年至2009年间,几乎没有客户主动为使用字库付费,汉仪公司在17年间生产出了200余款不同标准、拥有著作权的中文字库,被各行各业使用,但公司获得的收益与字库使用情况无法相提并论。
“字库行业是典型的需要受到知识产权保护才能发展的行业。”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2010年11月26日就我国字库行业的版权保护问题发表讲话时指出,“同时,字库行业又具有极强的文化属性,对文化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对于字库行业的版权保护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持续加强。”
阎晓宏认为,在字库版权保护有待完善、版权保护意识不强的情况下,字库行业的发展受到一定影响,导致我国的字体款数、字体种类以及急需的精品字库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要。
据悉,我国目前正式出品的字库有800多款,日本则有3000多款字体产品,一些发达国家的字体更多达几十万种。
本报记者检索发现,一些国家正通过各种方式保护这个行业:德国、意大利在工业设计立法中都给予字体知识产权保护;加拿大通过工业设计法案对字体提供类似著作权的保护;英国著作权法明确将字体作为艺术作品加以保护。
日本将字体使用区分为第一次使用(个人或公司自用)和第二次使用(印刷、广告、商标等营业目的),并针对不同业务用途收取不同字体使用许可费。
据了解,字体侵权案目前大多发生在美国公司而非日本或者欧洲公司。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可能与美国国内法对字库只给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而不给予美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有关。
书法作品则显然具有中国特色,与美国的情况不同。
“我认为字体符合美术作品的构成要件,可以得到版权保护。”中国政法大学张广良教授说。
关于字体侵权的认定,张广良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予以考虑:一是传统形式上的侵权,即对字库、字体未经授权的复制、发行等行为;二是对于二次使用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的关键在于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许可协议。如不存在许可协议,应当根据使用者的使用目的和具体的使用行为来判定其是否构成侵权。其中,还应当区分合理使用即一般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使用以及经营者的商业使用行为。
“对于如何保护的问题,建议考虑借鉴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来解决该问题。”张广良说,“通过著作权保护,其社会交易成本是非常高的。”
新闻出版总署近年来正在推进的“中华字库工程”,被誉为“引领中华文化步入信息化、数字化时代的先导性、奠基性工程”。这让方正、汉仪等字库商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标签:倩体,著作权,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