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的事故原因是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南侧集装箱内的硝化棉湿润剂散失,出现局部干燥,在高温环境作用下,加速分解反应,产生大量热量,由于集装箱散热条件差,致使热量不断积聚,硝化棉温度持续升高,达到其自燃温度,发生自燃,引起火灾爆炸。
2015年8月12日22时51分46秒,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吉运二道95号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最先起火,23时34分06秒发生第一次爆炸,23时34分37秒发生第二次更剧烈的爆炸。事故现场形成6处大火点及数十个小火点,8月14日16时40分,现场明火被扑灭。
扩展资料
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的财产损失:
截至2015年8月18日,爆炸导致门窗受损的周边居民户数达到17000多户,另外还有779家商户受损。
共304幢建筑物(其中办公楼宇、厂房及仓库等单位建筑73幢,居民1类住宅91幢、2类住宅129幢、居民公寓11幢)、12428辆商品汽车、7533个集装箱受损。
截至2015年12月10日,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等标准和规定统计,已核定的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
参考资料来源:
标签:事故,滨海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