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男欢女爱本无错,但前提应该是在有婚约(这里指结婚证)的基础上进行。不是我古板思想陈旧,也不是我不解风情。但有句话说的好没有婚姻的性都是耍流氓。所以每个人,尤其是年轻人都应该矜持,自守自洁,尊重自己就是尊重婚约对方。只有做到这样才不会受伤害,也不会伤害别人。携子之手,与子偕老!祝有情人终成眷属,祝眷属们都幸福美满!
张天是谁?衬衣陈是谁?姑且称是一男一女吧?明星影帝影后等等是什么东东?凤姐是网红还是名人?字典里有没有解释?懒得看!我的理解,名人就是通过媒介知道他的人数比较多吧!其实通常理解名人还是激励提振我们精神灵魂的伟大人物,为国捐躯的邱少云啦,袁隆平啦!前些日子被授予最高荣誉奖的同志们,这才是真正名人!至于娱乐性质的,也有真正的名人,其他只是知道他名字模样的人!你问的是录音问题,还是录音之外的这一男一女?还是录音内容中女人的道德评判?还是名人的...
类似事件社会上整天都在发生,何必大惊小怪!
一个男人看上了一个女人,就想睡她,而这个女人曾谈过几个对象,为了成功的把她睡了男的就说不介意,于是女人向男人奉献了自己,此时男人的目的也达到了,开始厌倦这个女人了,于是费尽心思,耍尽手段想要摆脱这个女人,可悲的是沦为别人玩物的女人还一往情深,悲剧!世上的悲剧都是从美好开始的!
其实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根本就与我无关,只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罢了,不说心里又憋的慌,唉,痴情女子负心汉!(图片摘自网络)
只能针对此事件的基本提供一些概念∶
第一 如果女方没有受到事前告知的任何录音、录影,绝对算是侵权。
第二 如果男方将以侵权方式获得的纪录进行公开,或是提供给其他人进行公开,更是侵权中的侵权。
第三 女方个人的私人生活及交友方式,并不能让男方前述非法获得的纪录合法化,侵权认定的刑责或大或小、或轻或重,但是只要纪录不符合前述合法要件,就是非法侵权,甚至造成诽谤,因为刻意使他人对被公布方产生低下的既定价值观印象或社会印象 !
以上,浅薄意见供参...
喜欢“天意”情侣档的小伙伴,这段时间可谓是不太顺心了!近日,因上《心动的信号2》结缘的张天陈奕辰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事情的起因也是非常简单,女友张天公开抱怨,自己已经很久联系不上男朋友陈奕辰了,而经纪人大方出来回应,反问张天自己做了些什么事情,心里清楚,一时间在网上引起了热议。随后张天的大尺度录音也是被公开出来。
录音的内容,也是对张天非常不利,大体就是张天在上节目之前,有过很多男朋友,并且男女关系有些混乱,张天自己亲口承认,有过不少男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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