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发了一个新的规范,就是规定高校的名称。高校的名字原则上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国家,国际等代表中国及世界的关键词。因为这会对许多人造成误解,错误的估计学校的价值。以及学术排名等各个因素。
原则上,①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国家、国际等代表中国及世界的惯用字样,也不得冠以华北、华东、东北、西南等大区及大区变体字样;②不得冠以学校所在城市以外的地域名;③未经授权不得使用其他高校曾使用过的名称。新成立高校的命名、现有高校的更名、合并院校的重新命名等将遵循最新规范。
1、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国家、国际等代表中国及世界的惯用字样,也不得冠以华北、华东、东北、西南等大区及大区变体字样;2、不得冠以学校所在城市以外的地域名;3、不得以个人姓名命名,未经授权不得使用其他高等学校曾使用过的名称等
规定表明高校命名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国家、国际等代表中国及世界的惯用字样,不得冠以华北、华东、东北、西南等大区及大区变体字样,也不得以个人姓名命名。
1.不得以中华丶中国丶国家丶国际等代表中国以及世界的惯用字样,也不得以华北丶华东丶华西丶西南等大区及大区变样字体。
2.不得以学校所在城市以外的地域命名。
3.不得以个人姓名命名或者他校使用过的名称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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