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生小孩并非在出生时就能出生。
要使你的宝宝成为健康的宝宝,成为“身分”者,你可要操心下面这几种证明。
一、许可证书
计划生小孩的准生证,即“生育证”,夫妻想要生小孩之前必须做的准备工作,只有在中国大陆(外国根本没有)。
如今,从人性化的角度来看,已经取消了准生证,改名为计划生育服务证。这就像是计生部门为已婚妇女在家中提供避孕药的一份备忘录。
申请生育证的条件是:
1、凭夫妇双方的户口和身份证,由男方单位出具(如有单位)。
2、请到女方户口所在的办公室办理(如果你到外地打工,则必须回家)。
3、如办公室没有生育“指标”(一年出生指标满),而你未经允许出生的孩子就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结果小孩没有户口,以后上学就业就无能为力了!
4、一般老百姓办这个证件要经过计生部门的严格审查。
二、"小卡"
怀孕12周内,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居委办一张写有预产期的生育证明,并盖章;带上该证明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医院进行B超检查,一般包括血常规、尿常规、尿常规、白带等,有些医院会做B超检查);领取体检报告后,街道医院会发放《某市孕产妇健康手册》(即所谓“小卡”)。
三、"大卡"
选一家你未来准备在这家医院生产,怀孕12周左右,带上《某市产妇健康手册》到这家医院做初步检查。
温暖提示:假如打算早晨挂号建卡,不妨空腹,就能完成验血,不必再去医院。
各医院建卡手续略有不同,许多医院需要现金支付建卡费用,需事先了解,省却了麻烦。
四、宝宝出生证
当准妈妈入院时,医院会要求填写“出生医学证明”,宝宝出生后,医院会相应地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温暖提示:准父母应在宝宝出生前为其想好名字,以便进行登记。
出生医学证明书上的名字一旦登记,再更改就会很麻烦。
五、开立帐户
新出生的婴儿父母双方都是本市居民,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书副页》、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簿,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随父报出生的,必须携带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外地妇女和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结婚,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可以到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这类户口经公安部门审核后,可以办理出生登记。
需要审查的证明材料包括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六、宝宝社会保障卡
该政策适用于本市户籍的学龄前婴儿幼儿申请社会保障卡,宝宝未来学籍管理、就医结算、0-6岁婴儿保健等。
社区(镇)幼儿家长家长填写或核对登记表上所列儿童幼儿的姓名、性别、民族、公民身份证号码与户口簿上的相同,但不一致的是街道(镇)居(村)委会工作人员。
资料核对一致的,在登记表格上粘贴一份载有婴儿幼儿户籍信息的户口簿副本,再将登记表和社保卡工本费25元交到就近的街道(镇)社会保障卡。
资料核对不一致的,首先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正信息,然后带着更正后的婴儿幼儿户口簿首页和载有幼儿户籍信息页的复印件到就近的派出所重新填表、缴费。
如果没有领取幼儿登记表,家长还可带婴儿幼儿户口簿首页和载有幼儿户籍信息页的复印件到就近的幼儿园进行现场填写、缴费。
七、单亲父母荣誉证
可以到社保服务中心的街道办。
携带户口本、结婚证、宝宝出生证、夫妻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片一张。有的街道会要求出示已经采取避孕措施的证明,可以提前打电话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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