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明确什么叫“弄虚作假”? 孙杨抗检事件中,三个人是“资质”弄虚作假吗?
1. 孙杨曾经晒过一张“建筑工人武兵”写的证词: 上面写到武兵从没接受过培训,只是“临时” 拉来帮忙的。
但是实际情况呢?显然不是,WADA已经出示过一份“尿检官”也就是那个“建筑工人”曾经在2018年1月接受过WADA的培训,而且有培训纪录档案在册。
那么孙杨手里这张所谓证据就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威胁”对方写的。那么真正弄虚作假的到底是谁就不用说了吧?
2.孙杨还晒过...
孙杨兴奋剂检测事件,兴奋剂检测官杨冰柔带了三个临时帮手,到孙杨住处抽取血样尿样。此做法并不不妥,符合程序规则。犹如国内警察上路查酒驾,一个正式警察带两三个辅警上路检查。这种情况在城管检查市容市貌,一个正式城管人员带上两三个人巡查一样。类似的还有公路稽查人员上路稽查等等的行为,只是孙杨行为过激,太不冷静,暴力抗检造成严重后果。讨论检查程序过程,取样人员合不合法,已经成为了马后炮,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了。
首先纠正一下说法:孙杨事件中的三位检测人员是有授权的反兴奋剂机构的具有资质的检测人员,是“兼职”的专业的人士!
孙杨事件中三位所谓的“临时工”有没有可能“弄虚作假”,我的观点是他们的工作不是那么的完善和完美,但是这只是工作中的瑕疵,而且这种瑕疵不影响他们的采样工作,也没有弄虚作假的必要和主观意图!
一、三个人究竟有没有资格
在整个事件中,孙杨方认为最有力的支持孙杨行为的就是三个人的资格问题。
主检官杨女士有授权,但是曾经被孙杨方投诉过,有“挟私报复”的可能,而且当晚穿着不够“职业”,不够“庄重”和“仪式感”!
血检官(采血)的黄女士和尿检官(监督取尿)的武先生,他们没有单独授权书,黄女士被认为有“异地执业”之嫌,武先生私自拍照。
最后就是孙杨方亮出的“协议”和尿检官武先生...
然而仲裁报告指出了:三人一份授权书即可;黄女士和武先生受过专业培训而且在期限内,并且出示了他们需要出示的证件!三个人资格没问题!
二、正常履行职责
本来这就是一次很正常的“飞行检查”,孙杨方不知道是如何想的,也就是仲裁报告里指出的之前的59次都是如此过程,为什么这次会突然弄成这样。三个人和孙杨不存在利益冲突,即便杨女士曾经被投诉,但是她在整个过程里并没有蓄意为难刁难孙杨的行为,尿检官拍照固然不好,但其实也恰恰说明他见到孙杨这样的巨星还是特别高兴的,也不过是“追星”的一个举动的而已!三个人都不过是“兼...
三、三个人什么环节作假
如果说武先生的那份声明是是不是证明他之前做假。就是说他是临时被拉来的,没接受过培训等,还有就是“建筑工人”等,但是这里面却恰恰说明了问题说在,他为何会写这么个声明。可是就是这么个声明,没有被采信,而是采信了他之前受过培训的文件。也就是说武先生的身份和资格是够的,即使他写了个这么个东西也不足以认定他之前行为的合理合法!那么还有什么地方作假呢?其实也没...
因此所谓的“假”也只是一厢情愿的认定,没有得到支持的认定的“假”就谈不上假!
至于在“样品”上做手脚,大家也看过了那种戴上“安全套”的A. B瓶,有可能吗?技术上不可能,历史上也从来没有过在样品做手脚的情况发生,至少孙杨这次他也没有说人家技术环节上有什么问题!有作假想法的就是“迫害妄想症”和“阴谋”在作祟!
四、为什么纠缠三个普通人
像这三个人一样,反兴奋机构在各地都有这样雇佣的专业人士,这次对孙杨的检测也是随机的,也不是处心积虑的行为,他们也就是兼职“养家糊口”的普通人,他们也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如果不是孙杨的行为把他们平静的生活打破,让他们陷入了纷争而被曝光,谁会知道他们,他们做错了了什么?难道就因为是孙杨,他们就是罪人了?告孙杨的是反兴奋剂机构,不是他们,再者如果不是仲裁判定,这三个人背负的骂名又如何洗脱,他们遭受的非议又当如何?
仲裁报告里也说到了为什么没有让几个人当庭作证,就是受到了干扰,受到了压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有多少人真正理解,当铺天盖地的声讨声出现时,当几个人的信息被披露时,如果换作你能承受吗?
五、不要再试图找这几个人的麻烦翻案
孙杨上诉该如何做,那就是去推翻现有的检测规则,重新完善检测规则,别再走“歪门邪道了”,至于国内就更不要做了,那样就更是“流氓”做法,只剩“唾弃”了!
让三个人回归平静生活吧,拨开迷雾,睁开慧眼,假的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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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方面签过协议,接受过培训。从实际操作上顺利完成血液采样。从机制上,一旦样本在双方监督下放进专用容器封存后,药检人员不可能再接触到样本,没有任何机会作假。
首先我们需要纠正“三位临时工”的说法,抽血的护士和尿检官可能是临时工,但是主检官是资质齐全的“正规军”!这次引起轩然大波的飞检过程中,检测机构任何东西都没带走,整个检测过程也有全程的录像,如果他们有弄虚作假孙杨一方早就拿出视频证据了。所以这个问题不难推断。究竟谁在弄虚作假也是司马昭之心。
其实,在弄清楚问题之前,我们需要...
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孙杨一直坚持...
但是在后来的调查中,这名男子被爆...
甚至在CAS后期公布的听证会记录...
弄虚作假谈不上,整人是目的
作为国际机构本来代表着权威,可是权威下面有着不可告人的隐情
①孙杨检查频次可以作为数据与同水平运动员比较一下,肯定只多不少,这不是关键
②孙杨的检查存在不合理,不合规,临时工只是协助但是没有资质,任何岗位都要有资质才行,特别是专业机构马虎不得
③孙杨检查期间有对检查期间质疑的权利,不然国际机构的所有规定都是强行的执法。强行执法有严重误判和执行风险,也就是说规则不合理不合规
④孙杨的反抗行为是对事情实事求是的最好阐述,如...
如果要弄虚作假,对方完全可以把戏做足,三个人都有授权,到时候检测出来有问题,你哑口无言。现在两个人在孙杨口中存在“瑕疵”,人家要作假,何必这样给对方落下可辩驳的漏洞?那么从事情的本质上来说,这就是一次例行的飞行检测。而且其他两个人也只是监督血确实是孙杨的,尿也是孙杨的。样本也会当着孙杨的面进行密封保存。如果他们是带走以后在密封保存,那么这个才是有问题的。再有,样本是分a瓶b瓶的,拿走检测的是a瓶,运动员自己留b瓶,就算拿走作假,也只能动...
孙杨兴奋剂检测事件,涉及到的检测官和两名临时帮手,是否有资格检测或是否涉嫌弄虚作假的判定,不是由孙杨一方和吃瓜群众说了算的,而是应该由国际机构也就是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判定的。2月28日,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就此已经作岀了明确的裁决,认定检查官等三人的行为是合规的,因此从法理上就不存在着所谓的涉嫌弄虚作假。尽管孙杨一方还在力争上诉,但根据瑞士联邦最高法院的规定,孙杨的上诉只涉及到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审判过程中的具体程序问题,无论如何都无法改变其裁决...
IDTM与3位临时工理论上不会涉嫌弄虚作假,他们只是在做自己的工作。
孙杨事件不仅在体育界引起了轩然大...
在球球看来,这种可能性并不大。诚...
事实上在这个过程中,孙杨的行为确...
首先,国际兴奋剂检查管理公司(IDTM)是国际反兴奋剂机构指定的飞行药检采集公司,其中主检官是具备资质的,这点孙杨团队也是认同的。争议的焦点在于另外两名工作人员,无论另外两人是否具备资质,按照国际反兴奋剂机构的规定,只需主检官一人具备资质即可,这点也得到了体育仲裁法庭的认可。
当然,孙杨方面也有自己的理由,毕...
一切都要以法庭认定的证据为依据;...
您有什么不同见解吗?欢迎大家一起...
标签:孙杨,IDTM,临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