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活新冠疫苗两针的成分和剂量没有差别。
第一针和第二针接种不同厂家生产的疫苗,不会影响效果甚至造成安全隐患。
3月25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苗接种工作协调组发布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规定: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
如遇疫苗无法继续供应、受种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
问:第1剂打北京生物所或武汉生物所生产的新冠病毒疫苗,第2剂可以打北京科兴的吗?
答:不同厂家相同类型的新冠病毒疫苗可以混打。
目前,广东省接种的新冠病毒疫苗是灭活疫苗,由2个厂家提供: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北京生物所)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科兴)。
(之前部分市还使用过国药集团中国生物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武汉生物所)生产的疫苗)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目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建议接种2剂。
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如遇同厂家疫苗无法继续供应、受种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
也就是说,第1剂打北京生物所或武汉生物所新冠病毒疫苗,第2剂打北京科兴的是没问题的,因为它们都是同一类型的疫苗,都是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反之亦然。
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建议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两剂之间的接种间隔≥3周(21天),第2剂应在8周(56天)内尽早完成。倘若第2剂的接种时间还没到,也可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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