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海鑫是河南郑州市金水区祭城乡常砦村一位正直的普通公民。1995年4月,他当选所在村的西韩砦村村民组长。因清查前任组长曹新豹假公济私、将全村数千万元土地转让费挥霍殆尽一事,而得罪了和当地公、检、法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曹新豹一伙,受到侮辱、陷害、恐吓,甚至纠集多人肆无忌惮地打到家里来,在生命受到严重威胁之薯正信时,他被迫拿清键起猎枪试图吓走歹徒,结果在争夺中,猎枪走火,击中了上门滋事的歹徒曹新春(当夜死亡)。事实本来是很清楚的,但站在曹新豹他们一边的当地公安局却作出了“曹海鑫仅因村民间的一般纠纷,故意开枪杀人”的定性。1996年6月,郑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也完全背离事实和法律。为此,村民多次集体上丨访执法机关和省委、省政丨府,并上书省委及新闻机构,1997年5月法院对曹海鑫的死刑《判决书》下达后,他们再次掀起上丨访高潮,150人联丨名上书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求救。从1996年11到1997年7月,新华社曾发出《郑州对一杀数轮人案的审理引发村民聚众上丨访》《郑州一起命案的判决引起近百名农民请丨愿》等三篇参阅稿,时任中丨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任建新、司法部长肖扬及最高检察院负责人曾先后作出批示,但河南省有关部门负责人一概置之不理。而且就在曹海鑫遭到陷害后,新当选的村民小组副组长魏长虹又遭到了曹新豹一伙恶势力的杀害。 新华社记者(包括戴煌在内)所有的奔走都归无效,1998年9月25日,曹海鑫被押赴刑场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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